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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多部地方性法规今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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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1 9:1:15   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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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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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未经登记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处以每车1000元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的,处以每车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未随车携带单车运输证的,处以每车100元的罚款;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化运输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王弘毅)
责任编辑:刘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