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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 生产者要负责回收废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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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5 16:15:54   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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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来关注我们经济频道的“保增长控通胀”系列报道。由于回收渠道不规范,废弃的电池、家电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浪费。针对这种情况,最近审议通过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作出规定,今后生产者必须负责废旧产品的回收和利用。

  记者 李洁:您看到的这些都是废旧的蓄电池 由于它们含有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铅和酸 被国家认定为危险废物 在这家回收企业 废蓄电池里的铅95%被提取出来 循环利用 避免了对环境的污染。

  这家蓄电池回收企业位于天津濒海新区,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回收废旧蓄电池,进行再生产,不过,由于旧电池回收渠道不畅,现在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原料“吃不饱”。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本锡:我们一年20000吨的处理能力 现在只能实现70%到80% 。不过,刚刚出台的《循环经济促进法》首次明确规定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也就是说,家电、电子、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要负责回收产品,或者委托专门企业进行回收处理。

  记者李洁: 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每年产生这样的废蓄电池60多万吨 而目前有回收处理资质的正轨企业只有10多家 处理能力不到总量一半 大量旧电池被废弃或在不正规企业处理 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相信《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这一局面会有所改善。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