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查各地垃圾填埋场整改落实情况,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营,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全国2006年后新建和未达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和复核。
评定和复核的范围包括在2006年全国检查中被评定为III、Ⅳ级的生活垃圾填埋场;2006年未参与评定及2006年以来新竣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此次评定复核分自查整改、省级检查评定、部级审核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8年7月底前)为自查整改阶段。第二阶段(2008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为省级检查评定阶段。第三阶段(200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部级审核阶段。第一阶段由各城市环卫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第二阶段由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符合Ⅱ级及以上标准的申请部级审核,不符合的责令运营单位限期整改。第三阶段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成专家组,依据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检查评定手册对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级进行现场审核评定。评定和复核结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统一通报评定和复核结果并颁发牌证。评定和复核结果将作为今后“国家园林城市”评选和复查的重要考评指标。
记者刘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