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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将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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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5 15:6:56   贵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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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上午,贵港市物价局在市区召开贵港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决策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4名代表参加听证会,对贵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表达了各自的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考参。

  据了解,今年4月中旬,贵港市环卫处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向贵港市物价局提出关于申请征收贵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报告。贵港市物价局对市环卫处的申请报告进行了审核,就申请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方案提出初审意见,初步拟定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以户为计费单位,第一年每月7.5元,第三年每月8元,第五年每月8.5元。

  与会代表听取了市环卫处代表介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案和市物价局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对贵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报告,并对上述方案、意见和报告进行充分的讨论,提出个人意见。

  代表们认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对改善贵港市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和培养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贵港市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他们同意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也有些代表对收费标准和征收的对象、范围等提出了一些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贵港市物价局领导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代表们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收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何新祥)
责任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