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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清理农村垃圾每吨获8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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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7 9:32:40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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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狮市政府印发《石狮市2008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意见》,决定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经费投入。其中,市财政将补助农村垃圾处理运输费用每吨8元。
  
  据了解,石狮市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其中,村(居)购置1部专用垃圾密闭式收集车辆,镇补助1万元、石狮市财政给予补贴1万元;村(居)建设1座无害化公厕,镇补助1万元、石狮市财政给予补贴5万元;每吨农村垃圾处理运输费用,石狮市财政将补助8元。

  今年,石狮市将在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科学编制镇村建设和整治规划。根据规划要求,投资配置、建设公共厕所、垃圾箱(桶)、垃圾屋、垃圾收集车辆等环卫基础设施。抓紧10座垃圾中转站建设速度,力争在今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同时新建3座垃圾中转站,并抓紧垃圾焚烧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力争在下月底投入运行。

  此外,石狮今年将按照“统一环卫服,统一密封垃圾清扫车,统一密封垃圾收集、转运车,统一签订清扫保洁承包合同”的标准,建立一支村级环卫专职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清运队伍,做好农村垃圾的日常清扫保洁、收集清运等工作,保持农村道路、房前屋后、村头巷尾的干净、整洁。

  记者詹伟志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