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粤富华公告称,经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其下属全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受让、建设和运营“珠海市西坑尾垃圾生态环境园”项目,并由富华集团按要求细化上述项目建议书。
据粤富华初步提出的 《珠海市西坑尾垃圾生态环境园项目建议书》,该项目计划安排为,首先由电力集团受让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厂的现有资产,然后整合资源,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建设和运营 “珠海市西坑尾垃圾生态环境园”。
据粤富华披露,电力集团成立于1985年7月,注册资本1.5亿元。截止2007年6月30日总资产3.49亿元,净资产2.19亿元,净利润1.169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目前间接持有珠海发电厂1、2号机组和金湾发电厂3、4号机组约10%股权,享有稳定良好的投资收益,是公司发展综合能源产业的重要平台。
西坑尾位于珠海市主城区西北方位,靠近105国道,距离珠海市区约18km。西坑尾垃圾处理设施红线控制范围内包括珠海市垃圾发电厂区、垃圾填埋场区等各项垃圾处理设施,总占地面积70公顷左右,为目前珠海市城市垃圾的主要消纳地点。
粤富华表示,珠海市生态环境已面临巨大压力,为改变垃圾处理设施布局结构性不足的局面,珠海市政府积极运用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环保产业的开发和建设。如果电力集团参与投资垃圾处理项目,将能充分利用其自身在电厂运营中积累的管理经验,在带动自身环保产业发展的同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有机协调,有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